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Ⅰ、工业聚氯化铝固体产品采用双层包装。内袋为聚乙烯薄膜袋,袋厚不小于0.1mm, 外袋采用塑料编织袋(按GB8946的规定选择相应型号)。对每批包装材料都应抽样检验, 其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8946的规定,每袋净重为25KG,40KG或50KG。液体产品采用塑料桶或玻璃钢槽车贮运,每桶净重为25KG,40KG 或50KG。氯化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包装完好,防止漏损,防止受热受潮。
Ⅱ、工业聚氯化铝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。内容包括: 生产厂名、 产品名称、商标、净重、等级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编号。
Ⅲ、工业聚氯化铝产品应贮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仓库内。
Ⅳ、包装内袋采用两道扎口或热合封口,保证封口严密,外袋采用缝包机缝口,针距不大于10mm, 缝线整齐,针距均匀,无漏缝和跳线现象。包装桶盖应使用耐酸碱的弹性垫圈并牢固密封。